作为“电鸡一族”的我们
享受着电动自行车所带来的便利
但有人以身犯险
以“赶时间、不想等、很麻烦”作为借口
抱着侥幸心理随意闯红灯
以为机动车会让自己,结果害人害己…

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行至路口时,无视左转红灯直接横穿道路,与此同时,相交方向正常行驶的货车与其视线均受左转待转车辆遮挡,双方均未能提前发现对方,当互相发现时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急忙“脚刹”,但为时已晚,结果与一辆正常直行货车发生碰撞。
✅️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由于不按照道路通行规则行驶,极易引起“鬼探头”等交通事故的发生,加上电动自行车灵活小巧,机动车在紧急情况下很难第一时间做出反应,在加大制动距离的情况下,由于惯性,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。
✅️红灯停,绿灯行
无论是机动车、非机动车还是行人
这"六字铁律“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
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务必牢记
行经路口仔细观察,遵守信号灯,安全通行,文明通行
否则就要为自己任性行为买单

法律链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三十八条规定:车辆、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;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,应当在确保安全、畅通的原则下通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规定: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,遇有停止信号时,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。没有停止线的,停在路口以外。

闯红灯本身就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
倘若再叠加逆行、超速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
无异于雪上加霜
事故风险会急剧飙升,危害性极大
骑行电动自行车≠弱势群体
无论你是谁,一旦实施违法行为
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
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小车撞倒,监控视频显示,被撞的电动自行车上除了驾驶人,还搭载了两名乘客,均未戴头盔,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小车驾驶人无责任。

任某驾驶电动车通过路口时,在闯红灯、逆行、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,与正常绿灯通过路口的小汽车相撞,导致两车受损,任某受伤。经事故民警认定,任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✅️ 遵守信号灯:严格遵循“红灯停、绿灯行、黄灯亮了等一等”的指示。红灯亮时,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(无停止线时停在路口以外),严禁停在斑马线上或路口内。

✅️ 减速瞭望:通过前必须减速或停车瞭望,确认安全后再通过。
✅️ 让行规则: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;转弯的电动车让直行的车辆、行人优先通行;有交通标志、标线控制的,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。
同时,非机动车在路段上
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


东莞交警提醒
无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出行
都要自觉遵守“红灯停、绿灯行”六字口诀
同时驾乘电动自行车时
请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不超速、不逆行
拒绝侥幸心理

关注并星标/置顶“塘厦公安”
每天打卡看塘厦公安新鲜资讯
信息来源:东莞交警
突发车内产子!风雨过后,看塘厦新生花开
暴雨下,我们上!
“去世父亲的资料都在里面…”小哥在塘厦紧急报警只为一部“烂手机”
塘厦小伙雨夜背着90岁奶奶,一步步走回家

